大家好,欢迎大家来论语讲吧做客。在我看来,《论语》可以提升智慧,净化心灵,无半点封建专制思想,值得与大家一起分享。本文所要与大家分享的是《论语》的第一篇第七章:
【原文】 子夏曰:“贤贤易色,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,与朋友交言而有信;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
【参考译文】子夏说:“对妻子,重品德,不重容貌;侍奉爹娘,能尽心竭力;服事君上,能豁出生命;同朋友交往,说话诚实守信。这种人,虽说没学习过,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。”——杨伯峻·《论语译注》
自己给出的译文,则是:子夏说:“能够看重他人的内在美而非外在美;能够尽心竭力服事父母和尊者;与朋友交往,言行能够诚实守信。这样的人,即使没有学习过,我亦一定会说他已经学习过。”
两种译文,差异之处在于“贤贤易色”和“事君能致其身”。为什么不从先生之言,或者说先生这样解读的疑点在哪,本文便来抛砖引玉,一探究竟。不过,在此之前,请允许自己简单地介绍下子夏。
子夏其人
子夏,姓卜名商,孔子的学生,小孔子四十四岁,少时家贫,苦习经典,擅长发掘经文的微言大义,曾作《诗大序》;擅长易理,作《子夏易传》,并撰有《丧服传》;被孔子寄语,要做正直仗义的“君子儒”,而非放利而行的“小人儒”(《雍也》篇)。
尽管“儒”这门职业,地位低微,收入也少,做事时时常还要仰人鼻息,借用李零先生的话来说,“儒本是一种贱业,靠教书相礼,为人操办红白喜事,混饭吃”《我读——丧家狗》;但子夏能够谨遵孔子的教诲,努力践行君子之儒,赢得大家的尊敬与厚爱。
子夏入仕后,官至鲁国太宰。孔子去世,他便来到魏国的西河(今山西河津)讲学。授徒三百,当时的名流李克、吴起、田子方、李悝、段干木等都是他的学生,连魏文侯亦“问乐于子夏”,尊他为师,史称“西河设教”。
子夏也备受《论语》编纂者的推崇,在《论语》出场19次,出场次数仅次于孔子、子路和子贡,名列第四;其中独白次数为9次,排在孔子和曾参之后,位列第三位。
贤与色
“贤贤”,第一个“贤”为动词,没有什么争议,崇尚、尊重;、看重。第二个“贤”为名词,这里主要有两种说法:一、贤良、美善,即常说的内在美,因此“贤贤”可解说为崇尚和看重内在美;二、代指贤人、有才德的人,因此“贤贤”可解说为见到贤人,脸上显示出恭敬的神色。
“易色”,“易”这里作动词,主要有两种说法:一、与动词“贤”意思相对,轻视、不看重;二、改变、替代。“色”,这里主要亦有两种说法,一、专指女色子夏易传原文和注解十一卷,尤其指妻色;二、同“巧言令色”(《学而》篇)的“色”,泛指各种美好的外表,即常说的外在美。
美貌和贤良并不冲突,可以并存
祖范、宋翔凤等清代学者认为,“贤贤易色”之下的三句,事父母、事君、交朋友,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;那么,“贤贤易色”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,而非一般的泛指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把夫妻间关系看得极重,认为是“人伦之始”和“王化之基”,这里开始便谈到它,是不足为奇的。伯峻先生觉得很有道理,便采纳之,并用《汉书》卷七十五《李寻传》颜师古注的说法,将“易色”解为“不重容貌”;整个“贤贤易色”,译作“对妻子,重品德,不重容貌”。
杨朝明先生主编的《论语诠解》子夏易传原文和注解十一卷,亦是采纳了同种说法。坦率地讲,该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,若娶到一个像《封神榜》中苏妲己那样虽美若天仙、但心如毒蝎的女子为妻,那么的确够呛,轻则败家、重则亡国。可问题的是,并非所有貌美的女子,都心如毒蝎,也有贤良淑德;同样并非所有相貌平平甚至丑若无盐的女子,都是贤妻良母,心肠歹毒者,亦有人在,如明宪宗朱见深的万贵妃。也就是说,女子的容貌与品德,并不成反比关系,并无实质上的矛盾与冲突。另外,此学问只针对已婚人士,难免片面。故,不从之。
万贵妃复原图
至于伯俊先生认为如取他说,意义就会比较空泛。然而,事实恐非,因为“爱美之心、人皆有之”,如何去克服这种“爱美”的天性,不以貌取人而是以贤取人,这恰好是值得人人都必须修行的学问。